综合监管平台v2.0正式在浙江启用,温州成为首批推广使用单位!

发布时间:2018-03-09 来源:麟云科技微信公众号

2018年3月9日上午,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召开“道路运输综合监管v2.0启动培训”会议。会议对综合监管平台v2.0建设背景和监管模式创新点等进行了宣贯,由我司对平台的系统功能、业务、使用方式等内容进行全面培训。



[2xs~7x[nxg6lfoa1$dd{ef.png

综合监管平台v2.0以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为出发点,按照“监管有目标、处置有痕迹、结果有闭环”的原则,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,明确业务边界,完善业务规则,优化处置流程,规范办理过程,严格考核督查,充分体现“人在做、云在算”和“有指挥、有反馈”的工作模式,采取小步快跑和迭代完善的方式,促进平台应用的逐步深化和用户能力的不断提升。

综合监管平台v2.0在充分考虑和分析综合监管平台v1.0的使用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,针对性地进行了问题解决和平台升级。具体升级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:

01

提升工单办理质量

升级前:工单办理流于形式、不动真格,办理结果以企业填写解释说明为主,付诸约谈、检查、立案等行政手段较少,威慑力不足。

升级后:通过优化调整系统业务规则和流程设置,实现pc端与app端的联动,做到工单派发后必须付诸检查或稽查等行政行为并留下痕迹,提高工单办理严肃性。

02

提高工单办理效率

升级前:工单流转环节较多,监管中心、业务部门、运输企业之间等待分派、等待办理、等待反馈等环节耗费太多时间,管理部门与运输企业间存在无效互动。

升级后:取消“企业整改通知单”,工单不再流转到企业;只在异常和工单生成时,向企业做提醒和告知,不需要反馈。

03

减少无效工单数量

升级前:监测到的异常1:1生成工单,工单数量大,但部分工单流转后却因误判等原因无法查处,成为无效工单。

升级后:将监管规则划分为两层,即在现有异常比对规则基础上,增加工单研判规则,异常比对规则主要用于数据自动比对发现异常,工单研判规则通过一定的业务逻辑分析、研判异常后生成工单。强调工单的对象是企业,工单可由一个异常或者多个异常生成,在1:1生成方式的基础上,新增异常按企业聚合、异常按严重程度汇聚等多比一生成方式,提升工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。

04

明确部门职责边界

升级前:部分地市在工单处置过程中,监管中心、稽查部门、业务部门职责不明确,存在业务部门等靠监管中心派发工单的情况,业务部门的监管主动性、积极性未充分发挥。

升级后:将行业运行监测系统和工单处置系统的功能边界进行清晰界定,并设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。业务部门使用相应的行业运行监测系统实施管理行业、处置异常、约谈企业、申请工单; 监管中心使用监管处置系统实施派发工单、查漏补缺、监督考核;稽查部门对证据确凿的工单实施立案稽查、处罚结案;跨部门联合调查小组使用移动稽查app实施上门检查、收集证据和出具整改通知书。

05

挖掘重点监管对象

升级前:稽查部门在日常现场稽查中对涉嫌违规的企业、车辆、人员信息掌握不充分、不直观,难以开展精确打击。

升级后:根据企业、车辆关联的工单数、异常数,对企业和车辆进行分类、分级管理,涉嫌违规的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推送到app端,并在行政许可及其他业务系统中进行锁定。

综合监管平台v2.0在2017年下旬建设完成,并经湖州试点完善,现正式面向全省各地市推广使用。温州是首批推广使用单位,计划于5月1日前完成全省各地市的全部推广使用工作。



网站地图